Saturday, August 19, 2006

林語堂與基督教

林語堂在孔孟、老莊、佛教、禪宗,各個領域中,上下求索,但都不能在信仰的問題上,找到歸宿。他終於又回到了他童年時期,與他共同成長的基督教……
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基調是民主與科學,在「科學萬能」思潮的衝擊之下,宗教往往成了打倒或剷除的對象,許多進步的知識分子都以「無神論者」自居。在這樣的思潮之下,宗教與迷信成了同義詞。這是新文化運動中的一個大問題,因此有蔡元培「美學代宗教」的倡議,胡適則提出「社會的不朽」來作為一種新的宗教。陳獨秀在一九二○年,已經看出了新文化運動中的這個重大缺失,他在〈新文化運動是什麼?〉一文中指出:
現在主張新文化運動的人,既不注意美術、音樂,又要反對宗教,不知道要把人類的生活弄成一種什麼機械的狀況,這是完全不曾瞭解我們生活活動的本源,這是一樁大錯,我就是首先認錯的一個人。
在這樣一個文化大環境之下,來審視基督教家庭出身的林語堂對宗教所持的態度是饒富趣味的。林語堂從小生長在一個牧師的家庭,進的是基督教學校,對基督教有過親切的體會和觀察。他不曾受過傳統的私塾教育,在他成長的過程中,幾乎一向是「西學為體」,即此一端,他的教育背景和他同時代的知識分子是截然異趣的。但這樣的家庭生活,並沒讓成年以後的林語堂成了一個基督徒,一九一二年,他進了上海的聖約翰大學,這段期間,他對基督教的教義,起了相當的懷疑和反動,一九五九年,他在〈從人文主義回到基督信仰〉一文中,回憶到這段往事:
我到上海進大學之初,自願選修神學,準備參加教會工作。可是神學上的許多花槍很使我厭煩。我雖然相信上帝,卻反抗教條,於是我離開了神學和教會。
從此以後,他在宗教信仰上,開始了一個「大迂回」(grand detour)。他在《生活的藝術》中特立〈與神的關係〉(Relationship to God)一章,第一節講〈宗教的重建〉(The Restoration of Religion),他對宗教有了新的界定: 信仰是一種真正的美感經驗,而這個美感經驗是屬於個人的,這個經驗很類似看著夕陽向山林的背後落下去。對這個人來說,宗教是感知上最後的歸宿,這種美感的經驗是很近於詩意的。 宗教,在林語堂看來,應該限制在道德的範圍之內,而不能輕易插手在天文、地質或生物學之中。這樣,宗教可以少犯許多愚蠢的錯誤,而受到人們更多的尊敬。這樣的看法,是非常通達的。 在〈我為甚麼是異端〉(Why I Am a Pagan?)一節中,他幾近戲謔的嘲諷基督教中許多不近情理的教義,如亞當之偷吃「禁果」所帶來的「原罪」觀念,如「處女懷胎」,如「耶穌復活」等等,對這些基督教最基本的信仰,林語堂都提出了尖銳而風趣的批評,很有點反抗「吃人的禮教」的精神。他雖說自己有很長一段時間是「異端」,但「異端」並非「無神論者」,這是他和五四時期許多新派知識分子在宗教信仰上不同的所在。 在他一九五九年所出《從異端到基督徒》(From Pagan to Christian)一書中,對自己在基督教信仰上的「大迂回」有相當詳細的說明。林語堂在孔孟、老莊、佛教、禪宗,各個領域中,上下求索,但都不能在信仰的問題上,找到歸宿。他終於又回到了他童年時期,與他共同成長的基督教。他是如此說明這個轉變的: 三十多年來我唯一的宗教乃是人文主義:相信人有了理性的督導已很夠了,而知識方面的進步必然改善世界。可是觀察二十世紀物質上的進步,和那些不信神的國家所表現出來的行為,我們現在深信人文主義是不夠的。人類為著自身的生存,需與一種外在的,比人本身偉大的力量相聯繫。這就是我回歸基督教的理由。(〈從人文主義回到基督信仰〉) 就這樣,林語堂從「異端回到了基督徒」,為中國的知識分子在人生的道路上,樹立了另一個典型。《從異端回到了基督徒》這本書,與其說是林語堂個人在宗教信仰上的一個自述,不如說是他對孔孟、老莊、佛教和禪宗的體驗與心得。林語堂在向英語世界介紹中國文化時,他的取向和胡適、馮友蘭是不同的。胡適和馮友蘭也寫了大量的英語著作,介紹中國哲學,但他們的角度往往是對中國哲學進行客觀的學術上的分析與闡釋,是旁觀者在說明問題。林語堂則是就其親身的經驗,談他的體會和感悟,給人的感覺是過來人,而非旁觀者。 林語堂對大自然始終懷著相當的敬畏,在他的著作中,見不到「人與天鬥」或「征服自然」這一類的話,在天人的問題上,林語堂是更偏向於老莊的。在《生活的藝術》一書中,他的基本精神是要體現人與自然如何和諧的共存,科學的功能是在發現自然的奧祕,並指出它的規律,而不是企圖用人為的力量來扭曲自然。所謂科學征服自然,在林語堂看來,與其說是「征服」,不如說是科學符合了自然的規律。(寄自新澤西州)
周質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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