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rch 10, 2009

生命是無限的我們終會再相見

聖嚴法師
其實人一出生,死亡就跟著我們了,死亡隨時在我們身邊,該如何面對呢?要想著自己有永遠的過去,也有永遠的未來, 這是接受死亡最好的心理準備。
生的時候人人想要有尊嚴,死的時候更要有尊嚴,尊嚴這兩個字要如何表達?不同的社會與文化背景各有不同做法,這些年,日本或歐洲在喪葬禮俗上有些改變。我看到美國、法國及德國的墓園,猶太人也是,找專人照顧,將墓園整理得像花園一樣,這是喪葬的尊嚴。
台灣地狹人稠,卻又缺乏完善的土地政策,這麼多年下來,可供殯葬設施用地早已不足,對於喪葬應該要有不同的思維,兼顧環保與尊嚴 死後與大自然合一,化為美麗花園
法鼓山這幾年積極推廣環保自然葬法,去(96)年捐出一塊地作為「台北縣立金山環保生命園區」,這是全國首創的骨灰植存專區,免費提供往生者的骨灰在園區記憶體。這個環保生命公園不屬於任何宗教,也不舉行任何宗教儀式,不焚燒紙錢、香、燭火 等,如果需要,家屬可以先在家中完成祭祀儀式,再把骨灰磨碎後,帶至生命園區完成植存,與大自然合一,上面種植各種花卉,變成美麗的花園。
目前國外像是紐西蘭、澳洲都已實施這種頗具環保的自然葬法,將冰冷的墓園變成風景宜人的美麗公園。我自己死了之後也會選擇這種方式。有些人會執著於骨灰,甚至因不捨與亡者分離而將骨灰罈擺在家中,引起家人不安。其實,骨灰是肉體生命的最後一份,成分是碳,並不代表什麼意義,當然也不再代表一個人了。因此,最好的處理辦法就是不留任何一點痕跡,我的師父東初老和尚生前說:人非常愚癡,生前貪求這個貪求那個,求到了以後就佔有它,但能佔有多久呢?死後連身體都沒有辦法保存啊。現代人對遺體的處理方式,多半是選擇火化燒成骨灰,或選擇土葬,親友或兒女挑個好風水佔一塊墓地,墓地變成亡者的家,墓地上面立著一塊碑,或把骨灰當作亡者,其實這老早就不是亡者了,骨灰與亡者不論是精神或生命都毫無關係,那只是肉體燒成了灰,根本不代表什麼,只能說代表自然界的一樣東西吧,頂多保存個幾十年、幾百年,最後仍與大地合一,所以骨灰是亡者嗎?亡者的神識早就轉世投胎去了。
不要變成「守屍鬼」
骨灰就像早上起床洗臉、梳頭、刷牙、漱口後留下的塵垢、皮屑,這些東西我們想要佔有或繫在身上帶著走嗎?這些是很髒的,趕快丟掉吧,這些東西都不是我們的,不是真正的自己,而是我們臨時使用的工具而已,工具壞了,就換了吧,不要捨不得丟棄,自己也無法解脫,這我們稱為「守屍鬼」,因為對身體執著、放不下,死了還要佔一塊墓地,認為棺木就是它的家。有一次,我們在農禪寺舉行清明大法會,幾萬個牌位放在往生堂裡,任何人進去都可聞到一股味道,屍臭味滿屋子。屍臭味跟死 貓、死雞、死狗的味道差不多,即使打開窗子、開電風扇也吹不散。法會還沒結束,我要趕去機場,一上車,往生堂的味道就跟 著我上車,跟著我走了幾十公尺,我覺得不對勁,我就跟它說,留在農禪寺參加法會吧,不要跟我走,要放下對自己的執著才能 解脫。結果,一下子,味道就不見了。
與父親的神識對話
很多人放不下對自己的執著,包括了彌留期間,堅持見到子女最一面才肯闔眼離去。平常,子女忙於工作或住在外縣市或遠在國外,要子女隨侍在側很不容易,臨終時為什麼非得見子女最後一面呢?如果認為這是最後一面,不見到就無法安心,有什麼意思呢?有沒有問過自己這個問題?這觀念也可以改過來,生命是無限的,死了之後到另外一個世界,肉體不存在了,但精神存在,神識也還存在,要見兒女隨時可見。有些神識回來與子女見面,例如某位作家的父親過世以後,他很想念父親,有一天他回家,看到父親坐在床上,他不知道這是夢還是真實,就問:「父親啊,你怎麼回來了?「我回來看看你,不過我馬上就得走了。」「你要到那裡去?」我到廟裡聽經去。」那天是他父親的頭七,家人正要為他父親舉辦誦經法會。後來這位作家想再繼續跟父親對話,父親就不見了。人往生後,沒有肉體無法說話,用意念溝通,可以很自由自在地來去。有些人死了之後去投胎了,就無法再回來看家人了,因為精神(神識)在另外一個肉體上出現。 平常我們習慣擁有很多東西,如果捨不得放下會很痛苦,內心無法平靜。特別是癌症病患,彌留期間的意識較為清楚,在這種狀態下對於生前的情(親情愛情等)、財務或恩怨,不容易放下,會很掙扎、痛苦,這時可藉助祈禱、誦經、念佛的力量,幫助臨終者慢慢平靜下來,讓他內心感覺平安,這很重要。
放棄積極搶救 家屬也經常面臨掙扎,尤其當醫師已經宣佈無法救了,家人還是希望繼續搶救,否則好像「見死而不救」,內心會有罣礙。醫療上的積極搶救,給予插管、電擊打強心針等等,雖然還有一息呼吸,但身體的負擔太重,臨終者相當痛苦,但家屬無法體會。當喉嚨插上管子,無法說話,自己根本做不了主,只能任憑他人擺佈。所以要趁著健康時,事先跟家人交代,生前要預立遺囑,讓我非常輕鬆地走,不想臨走前還要受刑,這是在虐待臨終者。我早已經寫好了,放棄積極急救,當醫師判斷我得走了,非死不可時,就請讓我平安地離開吧。
泣而不哭
臨終時要有尊嚴,離去時也可以用很莊嚴的方式送他最後一程。我在西藏、印度看到家中即使有人往生,也不會出現呼天搶地的畫面,親友們安安靜靜,用很莊嚴的方式告別。親人往生的時候,到底該不該哭?不哭,好像不孝順或違反人性,其實,哭與泣是有差別的。哭,是大聲的哭;泣,是小聲的哭,或者是沒有聲音,只是流眼淚任何人都需要流淚,釋放哀傷。如果哭得很大聲,是為自己,但對亡者卻造成干擾與傷害,當他得走了,親人或愛人在旁邊大聲哭、咒罵,亡者反而捨不得走,很掙扎,即使捨不得走仍得走啊。所以,哭,幫不了亡者的忙,只為了自己情緒的發洩。有些家屬在床邊邊哭邊罵:「你怎麼這麼殘忍,竟然拋下我先走了。」聽起來好像感情很豐富,事實上對亡者是一種傷害,他已經死了還要受家人咒罵,對亡者一點尊嚴也沒有。哭泣,當然可以,透過流淚將哀傷的情緒表達出來。華人傳統習俗認為,不大哭就表示內心不哀痛,對親友不好交代,好像對生者一點感恩之情也沒有,這觀念要改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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